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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二六章:有差异的礼教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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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二六章:有差异的礼教

梁人礼教里婚姻必须有三茶六礼,把无媒在一起的男女称为“野合”

。我和三衙内的肌肤之亲行为就属于这个范围,我狐狸精娘和我爹的行为也是,我是这种出身的孩子。

野合并非是贬义词,它只是说男女婚姻不是明媒正娶的婚姻,夫妻也不是三茶六礼的夫妻,孩子也不是合法来源的孩子,就比如梁人称为“祖师爷”

的孔夫子,他父母就是野合,他也是这样而来的孩子。但这并不影响他被梁人称为儒家创始人,推崇为天下读书人的楷模。

由此可以推断,梁人的“野合”

词义真的没有贬义。而我来自于鬼母的教导,却是和梁人的的词义有出入的。

鬼母说:野合是耻辱的行为,是被世人唾弃的行为,由此而来的孩子出身都是可耻的。具体到我,我狐狸精母亲生子是她允许的,我狐狸精母亲可以称为父亲的小妾,我也就是庶生子,属于名正言顺的孩子。

呵,呵呵,我并不这样认为。以前在张家村我不懂人类的礼教,鬼母说什么就是什么,如今我生活在人类社会中,我明白人类的礼教并非如此。

鬼母说我狐狸精母亲是我父亲张生的小妾,可我父亲并没有给我母亲出具纳妾契书,再加上那时鬼母作为我父亲的妻已经去世,我父亲完全可以续弦,他也有和我狐狸精母亲成亲的意图,我狐狸精母亲因此并不能称为我父亲的小妾。

我父亲只是没有等上和我狐狸精母亲成亲人就归西了,之后也没有亲人帮他们结鬼亲,我狐狸精母亲和我父亲哪里算是合法婚姻,而我而也不是庶生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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